广东电价降了!
广东省发改委今日发文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〔2018〕213号)
关于电度电价:
全省(除深圳市外):
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.78分(含税,下同);
深圳市:
各类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均统一降低0.59分。
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!!
关于基本电价:
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,
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。
关于收费项目:
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:
应按国家及我省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,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、物业费、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;
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,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。
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:
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,改制为增量配电网的,其配电价格按规定将由发改委核定。
各城市电价价目表: